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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T451-2014《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解读

时间:2014-10-31    浏览量:5499次 字体:[     ]

来源:卫计委网站   时间:2014-04-28  


   一、标准起草的背景
  院前医疗急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是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者。院前医疗急救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医疗急救需求,应对SARS等疫情和数次严重地震灾害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是灾害事故多发的国家,地震、洪涝、火灾频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世界前列。院前医疗急救系统是社会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和社会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民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全稳定。它的责任不仅在于保证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保障受贫穷、疾病等社会风险威胁的部分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更重要的在于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生活的安全感和发展条件。有效的院前急救可以迅速减轻急、危、重症病人的痛苦,降低死亡率和减轻伤残率,使伤病员早日康复重新投入生活。因此,院前急救是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人口数量剧增、人流密度加大、人群疾病谱变迁、城市居民老龄化等诸多问题日益突现,社会对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是建立在独立封闭的体系中,从而造成了信息服务落后、办公业务及事务处理迟缓、信息和技术屏障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院前急救事业的发展。因此,建立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提高院前医疗急救的快速反应能力、指挥调度能力和防范处理能力已势在必行。
  本《规范》在目前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呼叫中心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卫生统计学、数据库及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综合运用的基础上,规范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应具有的基本功能要求,旨在建立一个既能以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负担居民日常紧急医疗呼救的院前急救调度指挥中心,又能为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提供全过程、多层次的信息服务和多种支持手段的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系统。依据本标准建设的系统,将能够基本满足各级各类急救中心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院前医疗急救调度和指挥的需要,实现各医疗急救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和联动,实现院前医疗急救信息系统与整个区域卫生信息系统的联动,优化整合城市院前急救、院内急诊、急救资源、智能交通和城市紧急救援等急救病人的“绿色通道”。从而推动急救事业的进步,为居民的健康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使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功能要求,包括系统总体要求、系统功能构成、功能要求和数据接口。本标准不涉及实现各项功能的技术和方式。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急救中心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院前医疗急救及紧急医疗救援调度和指挥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
  三、确定重要内容的依据
  在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制定的基本框架下,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相关内容,在制定过程中,认真参考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标准,积极引用适宜的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本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
  GB/T 20988-2007 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
  GB/T 21028-2007 信息安全技术 服务器安全技术要求
  GB/T 25063-2010 信息安全技术 服务器安全评测要求
  WS 363-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
  WS 364-2011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
  WS 365-2011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
  WS 370-2012 卫生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
  WS 371-2012 基本信息基本数据集
  WS 372-2012 疾病管理基本数据集
  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卫办发[2002]116号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
  四、需说明的问题
  1. 术语和定义
  根据对国内外相关标准、文献的研究,确定了院前医疗急救、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急救中心、急救站、调度指挥中心、急救人员、急救专家、突发事件、危重病人、急救反应时间、改派、改派率、摘机时间、受理调度时间、排队电话数、出车反应时间、第一目击者、急救前移、救护车等术语和定义,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基础。
  2. 系统总体要求
  2.1数据标准化要求
  系统中有关数据内容和数据传输元素应符合国家数据集相关标准。
  2.2系统运行保障要求
  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应提供各种数据和技术支持,建立信息系统灾备体系等保障。
  2.3系统安全要求
  为了保证数据与系统安全,系统应符合安全访问、重要数据保密性、重要数据可追溯性、数据备份、自检、应急备份等功能要求。
  3. 系统功能构成
  3.1系统功能分级
  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功能分为必选和非必选两个等级。必选功能是指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必须具备的基本功能;非必选功能是指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目前非必选但在条件成熟时应实现的功能。未区分必选和非必选功能的按必选功能要求。
  3.2系统功能构成
  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是在统一的数据中心基础上搭建的应用平台,基本功能包括调度指挥功能、质量控制和管理功能、急救资源和收费管理功能以及系统管理功能。
  4. 功能要求
  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应包括的功能有:数据中心、调度指挥功能、质量控制和管理功能、急救资源管理功能、系统管理功能等。
  系统的建立应至少满足急救中心最基本的调度功能要求,使得急救中心的呼叫受理及基本调度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和实施,能够负担居民日常紧急医疗的呼救。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急救中心可根据“非必选功能”建设为各种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提供全过程、多层次的信息服务和多种支持手段的应急指挥和辅助决策的信息系统,甚至是智能指挥系统,以便更加快速准确地对院前急救进行调度和指挥,尤其是危重病人的院前急救。
  6. 数据接口
  为了满足网络通讯的需求,院前医疗急救指挥信息系统应建立内部及外部的一些数据接口,包括与医院急诊对接的数据接口,与区域卫生公共信息平台及综合应急指挥平台的数据接口,与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平台的数据接口;提供与交通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与国土规划部门、面向媒体与公众的信息发布、与停车场物联网传感器之间以及与其他有关部门或机构的信息系统的数据接口扩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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